2022年注册监理工程师押题法规考点合同订立-要约与承诺,监理押题,长按点赞 转发 评价持续更新哦,文荡版点我头像私信我:2022
承诺
①承诺期限: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②承诺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③承诺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④逾期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
⑤要约内容变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考点4:合同订立-缔约过失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①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②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③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考点5:合同效力-无权代理人代订合同
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考点6:合同效力-合同中免责条款无效情形
①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考点9:合同终止-合同终止的具体情形
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
①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②合同解除;
③债务相互抵销;
④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⑤债权人免除债务;
⑥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⑦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注意】合同终止不同于合同中止